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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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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分、县局 |
| 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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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 |
中山西路229号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28955527 28955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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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县局 |
公安分、县局防火监督处、科所在地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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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
| 由收货单位持订货合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能够提供运输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发货地点、到达地点及运输工具符合规定,具有押运人员,同时到达地点具有储存能力。 |
| 申办材料 |
1. 单位证明及购销合同; 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 运输车辆相关资料; 4.
储存场所相关证明; 5. 专业人员名单。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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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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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 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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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轻工部、农业部、商业部、铁道部和交通部《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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