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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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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分、县局
办事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上海市公安局
中山西路229号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28955527
28955526
公安分、县局
公安分、县局防火监督处、科所在地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由收货单位持订货合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能够提供运输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发货地点、到达地点及运输工具符合规定,具有押运人员,同时到达地点具有储存能力。
申办材料
1. 单位证明及购销合同;
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 运输车辆相关资料;
4. 储存场所相关证明;
5. 专业人员名单。
办理程序及期限
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公安部、轻工部、农业部、商业部、铁道部和交通部《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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