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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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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8951900 |
|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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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换发或者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证件有效期满; (2)证件内容变更; (3)证件损坏或者遗失。 |
| 申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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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换发或者补发永久居留证件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证件有效期满的,申请人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3、证件内容变更的,申请人应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4、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5、申请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原则上应由原受理机关受理,对长期居留地已发生变化的,也可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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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齐全后, 6 个月内办结。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上海市公安局审核、公安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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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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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3、换发或者补发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4、因损坏或遗失而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证件费:人民币600元。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 办理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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