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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者补发
办事规程我要咨询我要投诉办理机构
办事机构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8951900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换发或者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1)证件有效期满;
(2)证件内容变更;
(3)证件损坏或者遗失。

申办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换发或者补发永久居留证件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近期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2、证件有效期满的,申请人应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3、证件内容变更的,申请人应在情况变更后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4、证件损坏或者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5、申请换发或者补发证件的,原则上应由原受理机关受理,对长期居留地已发生变化的,也可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 6 个月内办结。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上海市公安局审核、公安部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1、受理费用:人民币1500元;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3、换发或者补发证件费:人民币300元;
4、因损坏或遗失而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的证件费:人民币600元。
财综(2004)32号 发改价格(2004)1267号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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