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余驾驶证逾期被注销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及时换证
( 2008年8月20日 )

  8月19日从交警部门获悉,本市3.9万余机动车驾驶人因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未审验),他们的驾驶证将被注销。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注意自己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和审验信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驾驶证被注销。

  据市交警总队车管所透露,本市约有10万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证明,其中3.9万余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未审验),根据公安部有关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对后者予以注销并公告,具体名单可到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www.shjtaq.com)查询。

  市车管所同时提醒驾驶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此外,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天内,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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