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8日开幕的中共上海九届市委四次全会上,党代表首次应邀列席会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该《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以及开展工作的方式等。根据该《暂行条例》,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发表意见。
7月18日,共有46名党代表应邀列席中共上海九届市委四次全会。这些党代表是本市各方面的领导骨干和各领域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代表,具有较高的素质和议事能力。他们除列席大会、旁听大会报告外,还进行了分组讨论。讨论中,市六、七、八、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陆文忠表示:以往,党代表五年开一次会,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感;党代表应邀列席市委全会,履职空间也有所拓展,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党代表倪炳生谈到,党代表是广大党员选举出来的,党代表履职途径越多,党内民主建设参与的主体就越大,党内民主的氛围就越浓。列席会议的党代表们纷纷表示:党代表实行任期制,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通过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地区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扩大党内民主。
市委组织部表示,党代表列席市委全会,是上海推进党代表任期制的重要举措。在此之前,围绕党代表任期制的推行,一些新举措已在本市部分区县展开试点。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上海将根据中央要求,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据悉,中共上海市委还将提出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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