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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本市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情况

(市农委供稿)

  本市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基本情况2007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35家,比2006年增加10家,带动农户43.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05家,比2006年的510家增加38%,入社社员7万多人,带动农户数13.5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24.4%;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额达到453亿元,比2006年增长13.3%。市级农口行业协会发展到13家,主要涉及生猪、家禽、肉鸽、奶业、种子、饲料、蔬菜、特种养殖、西甜瓜、宠物、蟹业、温室和农业废弃物等行业,会员单位达到1350个。
  二、主要措施
  (一)抓宣传培训一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二是投入资金,打造农业品牌,有效提升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的知名度。对全市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已有1436名合作社管理人员和社员通过培训考试,获得相关证书。
  (二)抓政策聚焦一是项目扶持。2007年,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支持下,市级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9000万元,农民合作社的扶持资金1595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农口行业协会的专项资金250万元。2004~2007年,市级共安排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项目80个,扶持资金2.8亿元,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资金超过1亿元。二是科技支撑。在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中,注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组织近500名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入户,把实用技术传授到农户。
  (三)抓服务协调一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截至2007年12月,全市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近200家,278家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二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协调融资贷款难问题。2007年市财政局与市农委出台了《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贷款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筹集2000万元资金作为风险抵押资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矛盾得到缓和。三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通过各类展示展销平台,升形象、打造品牌、开拓市场。四是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化解生产风险。2007年,本市保险补贴险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水稻、生猪、奶牛、家禽继续实行普惠基本保险,农业保险补贴标准提高到40~50%。2007年全市参保合作社达到324家,年交纳保费3942万元,保险金额超过6亿元。五是做好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审推荐工作。2007年新评审8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推荐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为候选单位。年底本市共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六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2007年,在市财政局支持下,市农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部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交由行业协会来完成,逐步引导行业协会转变职能,促进协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联结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主要成效一是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的方式,集中土地由合作社统一发包,实行规模经营,流转出土地的农民除每年获得承包地流转收益外,还可以享受分红。二是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实行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产品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种,统一供药、供肥、供饲料,并通过创办科技示范点、示范园,举办培训班、请专家授课、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传送新技术、新知识,加快了农技推广的速度,规范了农产品生产流程,提高了农产品质量。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团购方式,统一购买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可节约生产成本2%左右;通过统一商标、统一经销,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增加非农就业,提高了农民收入。预计2007年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1万元,同比比增加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