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民族宗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上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一、扎实推进民族宗教的各项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宗教工作中长期计划(2006-2020年)》。2、指导和帮助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3、推进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4、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5、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三级网络和工作责任制。 二、富有实效地做好民族工作1、积极寻找与社区党建工作的结合点,认真做好社区民族工作。2、扎实做好对云南德昂族等对口支援工作。3、做好本市少数民族的扶贫帮困工作和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工作。4、完善市、区两级清真培训工作,健全清真行业的监督检查机制。5、配合市人大侨民宗委认真做好《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工作。 三、高起点地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1、深化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2、依法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3、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培养。4、引导教职人员不断提高宗教造诣。 四、加强机关建设 1、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3、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4、健全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