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开发综合计划工商经济农业经济市场监管
外资外贸合作交流财政金融科学技术教育卫生
城市建设管理房地资源交通邮电文化体育民政公安
劳动人事法制廉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
  政府工作百题集 >> 财政金融
 
本市政府采购情况

(市财政局供稿)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实现依法采购的重要标志。从1999年1月1日起本市正式施行政府采购制度。2000年起,市级政府采购范围从原来以市政府机管局管理的单位为主扩展到了绝大部分预算单位,区县级政府采购开始推向街道、乡镇。2003年,各区县分设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运作机构,同时在全市范围扩大网上竞价采购,实施上下联动采购。
  2005年,重点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当年市和区县两级预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近1.8万批次,采购金额12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节约资金10亿余元。下一步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评标评审办法,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机制,继续探索通过信息化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和生产总值的“两个比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