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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2005年的工作包括:一是结合收缴分离改革,稳步推进综合预算。二是调整公用经费标准和分配方法,在部门预算中市教委所属高校以及部分市级行政机关先行先试新办法。三是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工作,统筹考虑结余资金的使用和安排。四是进一步扩大报送市人大部门预算审议范围,上报市人大审核批准的部门预算增加到20个部门(单位),为全面落实本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打下基础。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促进各部门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二是推进公用经费定额分类管理,加快制定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分配办法,并逐步扩大试点。三是改革专项支出管理,探索项目库滚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