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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本市合作交流工作的思路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供稿)

  一、加强分类指导,集中集聚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坚持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输血”和“造血”结合,帮扶与合作并举,进一步加强资金统筹和项目管理力度,强化社会参与对口帮扶氛围,增强工作合力。在西藏,基本完成第四轮重点援建项目,继续援建一批“安康工程”。在新疆,落实中办15号文件精神,援建一批整村推进和社会公益设施项目。在云南,重点做好整村推进、产业开发项目,起到示范作用;在三峡库区,继续援建移民就业基地,帮助库区招商引资。
  二、做实合作专题,推进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强化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办公室协商协调职能,继续深化现有合作专题,务实推进“建立合作机制、促进港口联动发展”、“发挥洋山保税港优势、加快长三角物流业发展”和“编制长三角区域人才规划、实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三项新专题,开展“一卡通”互通工程、诚信制度协调建设、区域教育合作、协调会功能建设四项专题调研,建立长三角城市参与办博组织机构,启动协商工作机制。
  三、完善合作机制,联手打造长江流域经济带。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建立长江流域省市高层协商协调机制和区域互动机制,合力建设“黄金水道”;积极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和重大投资项目协调,促进流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洋山保税港优势,促进长江流域物流业和港口联动发展;认真完成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四、发挥上海优势,积极支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发挥上海政策优势,引导企业投资中西部地区绿色农业和特色产业,服务全国“三农”;发挥上海产业优势,支持企业投资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鼓励企业与机构进入中西部地区布设网点,积极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产权并购和科技输出;发挥上海科教优势,做实中西部地区各类紧缺人才培训,加强智力扶持;发挥上海会展优势,努力为各地来沪举办经贸展示活动提供服务,积极组团到全国各地参展参会。
  五、提高接待水平,加大公务接待服务经济合作的力度。强化政府公务接待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政府公务接待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准;推进政府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和人性化,增强亲和力;整合全市接待资源,加强协调与培训,促进公务接待工作与经济工作的融合。
  六、加强服务指导,提升合作交流工作支撑体系的整体实力。深化市政府驻外机构建设和功能开发,提高驻外办信息报送质量,增强为上海在外企业和重点合作项目协调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指导驻沪机构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驻沪机构在服务两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区县合作交流机构工作的指导,形成市区两级密切互动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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