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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年初确定了委内“1+25”项重点工作,即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中之重,以此带动25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务实开拓,振奋精神,取得了积极成效。 1、坚持开门办规划,全力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研究提出“十一五”规划指标体系、重大项目计划及平衡方案,形成“十一五”规划初稿。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起草《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牵头编制《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牵头编制人口、能源、现代物流、郊区发展、循环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专项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经济动员等专项规划,并积极推进其他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的编制。组织本市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十一五”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的有关工作。 2、深入推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着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全力推进落实“市抓实力”各项工作。开展“市抓实力”专题研究。继续跟踪推进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广泛征集新一批科教兴市重大项目。开展对科教兴市专项资金管理模式的专题研究。加强部市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落户上海。二是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完成金融、文化、物流等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地块和重点项目建设。 3、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积极争取国务院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并会同浦东新区等部门研究形成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及三年行动计划。制订2005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总体安排并推进实施。研究制订本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研究制订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长宁、松江区深化“三医联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并启动试点。深化完善上海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制订发布《上海进一步提高外资质量发展纲要》,修订发布《上海市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协调推进“波罗的海明珠项目”等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 4、以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和世博会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理顺上海口岸管理体制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洋山保税港区。加强沟通协调,牵头研究提出洋山保税港区建设实施方案、管理体制方案和有关综合政策。全力推进中船、宝钢两大中央企业及世博地区其他有关企业的搬迁,协调推进两大基地项目前期及市政配套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第一期世博债券早日发行。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资金平衡和催批工作,经努力,国家批复了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和6号线、7号线项目、洋山港区二期工程、浦东机场扩建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推进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的前期和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吴泾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政策和郊区污水管网建设政策,促进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组织修编《上海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5、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 不断完善经济运行预警监测网络,深入开展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加强对国际油价、房地产等重点、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准确判断形势,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加强能源市场监测,协调做好供需平衡,促进夏季电力高峰平稳度过;积极推进外高桥电厂三期、进口液化天然气(LNG)等重大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制订本市开发利用太阳能三年行动计划;会同市经委在国内率先建立绿色电力机制;推进建立沪皖能源长期合作机制。完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坚持每日分析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国内外重要能源、资源价格上涨传导影响的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分类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研究提出轨道交通调价方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热煤价格联动措施等重要价格调整方案。应对高油价风险,研究提出确保公交、出租行业稳定的政策措施,以及出租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在郊区全面开征排水费,出台特种用水、水资源费等价格调整方案。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费等收费标准。颁布实施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订出台本市第二批医疗器械管理目录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6、加强区县分类指导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区县发展分类研究,提出全市总体分类方案。开展浦东新区、嘉定、崇明等五个区县的功能定位和政策协调等有关工作。深入开展“大企业、大学、大院所”布局、发展特点和嘉定发展模式的分析研究。全面协调“三岛联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并协调落实长兴、横沙两乡划转的有关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崇明三岛总体规划,以政策、项目、资金等为抓手,支持崇明生态岛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进沪港经贸合作、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等有关工作。 7、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 经全力争取,上海市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上海化工区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上海新格有色金属公司被列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在开展国内外咨询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上海市循环经济白皮书》。牵头研究形成《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与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上海市工业建设项目核准、备案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开发区设立审核工作。积极做好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上海展区各项筹备和参展工作。 8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 编制完成《上海市人才白皮书》和《上海市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计划》。协调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上海音乐学院扩建、文化广场改造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制订出台鼓励养老床位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市政建设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公共设施配套政策。完成并发布本市旅馆业发展规划纲要,制订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及重点景区建设方案。探索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价工作。控制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研究提出并推进落实人口综合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扩大试点。研究提出加强本市收入分配综合调控的意见;协调出台并推进落实统筹解决市郊离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完善市管保健对象医疗附加保险办法。 |